面对这几个问题,方世军和冯向都属于干瞪眼的程度。
“继续。”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答辩。”
“我方两名当事人对其进行抓捕行为。
苏白简单的将问题进行总结后,目光落在了林深身上。
在马武的委托律师陈述完毕后,徐浩看向了另外两名执法人员。
“好的。”
在苏白看来,林深的阐述,完全是从侧面进行陈述的。
“职权是什么?”
“方世军和冯向的职权是抓捕犯人,抓捕嫌疑人,安药集团针对当时秦宝的违法行为,进行报警行为,执法单位也进行了立案。”
面对检方的质问和提出来的两点,林深立即反驳:“我想请问一下检方。”
“进行犯罪行为也是受到了他人的蛊惑,在主观上面有一定的增长,并且在第一时间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可是检方在陈述这些的时候,一直所说的就是我方违背了某某某条例。”
只是.…
我方愿意接受行政上的处罚。”
“现在请被告方马武或者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继续反驳.…继续怼公诉人员。
林深只从职能的观点来阐述,可是并没有从其他方面进行陈述。
“在当时,我方两名当事人在安药集团进行立案后,是确认了秦宝的犯罪行为的。”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在法庭中的答辩。”
一旁的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不太深。
接下来的庭审还是需要看检方如何进行控告。
其实在徐浩的认定,以及确定的事实当中,执法方有没有滥用职权?
肯定有啊!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清楚的发现,我方当事人并不是职权上的滥用,而是行为不当,造成了一定的后果,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
“他们两个人收受礼物了吗?”
而他们的罪行是可以进行反驳的,有一定的几率可以做无罪辩护。
证据链完整,想要反驳也根本反驳不了,说再多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干脆把这个问题直接抛给了自己的当事人。
和杜明以及执法方那两位不一样。
并没有违反我方的职权。
“检方认为,我方滥用职权的主要因素是违反跨省抓捕,没有通知另外的执法方,并且在抓捕时没有出具自己的身份,违背了抓捕的规范,和相关的事例条例。”
准确来说…
就是在庭审上说的天花乱坠,但是实际上没有太多的法律“效力”。
“第一点: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是作为执法人员跨省进行抓捕,代表的是执法者的形象。”
曹雪平静的看着林深,还没来得及说话反驳,苏白就举手示意进行补充。
“在本案当中,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
在这一点上,林深的阐述,不管有没有法律上的效益。
这一次的庭审被告方有三方,分别是马武,杜明,方世军和冯向是同一方。
“但是我方不认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我方希望检方能够从这一点进行看待。”
林深对于曹雪的反驳,说实话,没有太多法律上的定义。
曹雪点了点头,翻找出关于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的诉讼材料。
在庭审上进行辩诉,没有任何的意义。
“下面,现在请被告方方世军,冯向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第三:两人跨省进行非法抓捕,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是以什么身份将秦宝带回安城的?”
只是先前曹雪表述的并不清楚,让林深有了反驳的机会。
“第一:方世军和冯向作为执法人员,为什么没有按照程序去进行执法?”
“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解读的话,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徐浩同意了林深的请求,将回答问题的权利交给了两名当事人。
你都跑到别的省,依仗着你的身份,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把人给从省外给带回来了,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
只不过…
徐浩虽然在个人的观点进行这么认证,但是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辩诉的完整性,一切以证据性和法律适用性为主要。
方世军和冯向做的是无罪辩护,他们不像马武。
进行立案了,你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执法,这属于正常流程,属于合规行为,这才是属于你的职权。
“我想这不能够吧。”
并没有关系。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也没有讲——是谁让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前往外省的?
这一点方世军和冯向没有说吧?
就冲着这一点方世军和冯向没有讲,那么就已经说明了,两人就是这次的主犯。
双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但是你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法,这不是已经超过了你自身的职权吗?
“第二点,两人没有按照规范,没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进行抓捕,同样违反了抓捕条例。”
“根据滥用职权的定义:指的是利用自身的职能去做某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进行滥用,或者行使自身的职能用以牟利。”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被方世军他们请过来担任委托代理人。
“我不认同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观点。”
马武的诉讼律师在庭审上,也是依照着马武的委托意愿进行陈述。
苏白继续陈述:“针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说法,在这里我只想询问几个问题。”
不定职权滥用,那定当众绑架罪?
但是!
利用的是你执法者的身份吧?
没有执法权,但利用执法者的身份,去抓捕一个只是进行立案的人员,没有人通知你,让你抓捕。
“是谁让他们这么做的?”
只是觉得林深刚才表现的非常的具激情,他们有很大脱罪的可能性。
仅此而已。
“所以两人,在这个过程中,进行抓捕,有问题吗?”
对于马武的认罪认罚,徐浩表示减轻了不小的工作量。
安药集团立案了。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只能使劲的对林深眨眼睛。
林深不动声色的扭过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就是不朝被告方席位看。
…
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苏白笑了笑。
真是“高明律师”!
该送进去就赶紧送进去,在这里扯什么其他的。
…
PS:抱歉更晚了,改文的时候耽误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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