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索赔20万?不送进去就算好的了,还敢要钱?
庭审场上。
面对着肖丽丽的注视,李雪珍那可是一点都不带怕的。
这么多场庭审都过来了。
瞪??
来比比试试看就知道了!
看看谁厉害!
肖丽丽注意到李雪珍的目光:???
下意识的撇开低头询问自己的援助律师,表情中故意带着些小紧张:
“陈律师咱们这场官司,会不会败诉啊.”
“我有点担心”
陈乐作为一名女性律师,平常负责处理的案子就是离婚案件和婚姻中女生受到不公案件。
其中,针对强迫女性发生关系这种案子也有一定的了解。
陈乐开口:“审判长,这两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
“审判长,关于被告方的问题,我方回答完了。”
肖丽丽开口卖了个委屈。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
合着和不和解都想要拿钱是吧?
苏白:.…
李永春敲响法锤,让被告方开始陈述。
咚咚!
如果说受害人以后翻供了或者说被告方拿出了其他实质性证据。
“有的审判长。”
检方的主要答辩人员周然点了点头:“是的,审判长。”
“张同伟的确与肖丽丽发生了关系,并且在案发后,肖丽丽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并进行立案指控。”
“第一:张同伟和肖丽丽发生过关系,这一点是事实。”
“结合着张同伟和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肖丽丽方提供的证据,都确认了,张同伟有强行违背肖丽丽妇女意愿的行为。”
不过
她只是一名刚转正不久的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经验并不丰富。
“是不是肖丽丽不太开心.…”
关于这个案件,苏白已经研究透了,抽出诉讼材料,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做无罪辩护。”
“我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偏见行为。”
他并不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面对肖丽丽的担忧,陈乐轻声安慰开口:
“这个案子,检方的证据确凿,已经提起公诉,没有那么容易败诉的.….”
这三点,都是有着确凿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遭收到了精神损失,索赔20万?还真敢要!
“我保证会帮你争取到绝对的法律权益。”
“目前,肖丽丽因为遭受到了张同伟的强行强迫,在自己的亲友面前,遭受到了精神上的严重损失。”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询问。
紧接着,敲响法槌。
“根据执法方提供的报警记录和受害人的口供,以及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表明了,被告方严重的侵害了受害方的法律权益。”
虽然说检方的间接证据和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董珠所掌握的证据,表明了张同伟的确有强迫的行为。
“第一个为什么董珠作为丈母娘要带着录音笔去质问自己的女婿。”
这个时候,控告方援助律师陈乐举手示意回答。
可以说.在张同伟没有得到谅解书,且认罪态度不良好的情况下,这已经是最轻的推荐刑期了。
要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在法庭上依旧如此。
审判长李永春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这时候,肖丽丽的母亲董珠暗暗的拉了拉肖丽丽的衣服。
“对于这场庭审来说,是否判定张同伟违法犯罪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当时,张同伟和肖丽丽发生关系的时候,肖丽丽是否是属于自愿状态。”
“好.…谢谢了.…”
面对陈乐的开口,苏白严肃道:“请问受害人委托律师,伱的言行能够代表受害人吗?”
“否则的话,无论法院怎么判决,我方都认为判决不合理,会进行继续上诉。”
“这个案子是由检方控告被告方张同伟触犯了刑法规定中的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吧?”
周然控告的三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李永春听完苏白的陈述,下意识的朝被告方诉讼代理人的位置看了一眼。
“妇女的权利是需要保障的,就算是结完婚,使用暴力行为那也算是强迫!”
“嗯!”
可是…
这种案子在其他地方,他不知道应不应该判。
“首先,张同伟和肖丽丽两个人还没有领结婚证,还不是法定的婚姻关系,实际关系中,张同伟并不是董珠的女婿。”
“但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该不会是做援助律师想涨经验吧?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方表示不是太理解,审判长,我想请检方或者是控告方能够完整的回答我这两个问题…”
因为刑事案件一旦全权代理,那么,如果委托人说了假话你不知道,但是进行代理了,导致案件做出了错误的判决。
“根据本罪的量刑处罚,应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什么要携带录音笔.…这一点只能说明董珠有法律意识,自己的女儿遭受到了巨大的委屈,自己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很合理。”
“另外.…检方和执法方出具的证据报告,是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肖丽丽的母亲董珠前来质问张同伟时所作的录音,以及发生关系的确实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这么回答,可不是一件理智的事情。
只是.…
无论是检方,控告方还是被告方,都没有任何的异议。
苏白提出来的要求,算是相对比较合理的要求。
可是,在这场庭审上,必须要结合各方的意见,然后再进行判决。
从心里面认为,好姐妹总不能骗好姐妹吧?
“肖丽丽的口供是,她有明显的反抗行为,并且不允许张同伟发生关系。”
“丈母娘跑自己女婿家里,问这种事情,并且还携带着录音笔….”
在得知了肖丽丽的陈述和具体的案件细节。
苏白听到对方的陈述笑了笑,对面这名女律师,一看就是庭审经验不是很丰富。
“在董珠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同伟的时候,特意带了录音笔进行录音。”
这场庭审,作为公诉案件,有检方,控告方以及被告方三方。
“首先我想先陈述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场案件没有进行立案前,肖丽丽和张同伟两个人是恋爱关系。”
“以上三点各方没有异议吧?”
“所以,对于被告方的问题,我方认为这非常的幼稚,被告方完全不尊重妇女的权利。”
“在这里我想要先提醒一句,像这种刑事案件,委托律师的言行代表受害人,那么如果证词翻供,委托律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张同伟对于肖丽丽的伤害,我方认为,被告方应当赔付我方受害人,精神损失费用,人格被侮辱费用等,二十万元。”
并且开始走相应的流程。
面对苏白的陈述,李永春整理了一下三方的申请陈述,接着看向检方和被告方席位。
“我想请问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董珠当时的身份是什么?”
“好的审判长。”
“强暴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这是前提。”
身为女性的她,陷入共情,想着肯定要帮肖丽丽讨回公道。
“但是具体的过程是什么样的?”